永續供應鏈
士林電機提供完整的產品線,供應鏈主要分佈於台灣、美國及大陸等地,上游包含原物料或零組件供應商、協力商、承攬商等,下游產品應用廣泛,包含鋼鐵、冶金、化工、
電力,電子、建築商業、公共工程、工業自動化、汽機車元件、家用民生等諸多行業及領域,提供TOTAL SOLUTION 以滿足客戶對產品與服務的需求。
在地採購
士電全力落實在地採購,大部份的供應商在士電各生產據點附近的城市都有設廠,包括台灣、蘇州、廈門及常州等地。部分由客戶調配指定的採購,也與客戶協談以提高當地採購的比重,節省運輸能源與時程的消耗,降低對環境的污染。2023 年台灣廠在地採購金額比例為約85%,其次為美國及大陸地區。
供應鏈盡責管理
針對各事業群產品特性,將供應商分類原物料供應商、協力工廠/ 協力商、承攬商。士電供應鏈管理策略是從傳統的供應鏈管理( 品質、交期)上發展永續供應鏈,從最基本的法規遵循到一同建立永續供應鏈,先與供應商溝通永續觀念,結合永續採購,再進一步鑑別出關鍵供應商,深化管理,分別設立相對應之管理機制,並與時俱進,不斷精進管理深度與落實度,最後配合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核,與供應商一同成長。各事業群在採購原物料、生產組件及產品時,以適質、適量、適價、適時、適地來購入生產、銷售所需之原料物品,並且本著與供應商一同成長、相輔相成之理念,在互信互助基礎下,讓優良供應商用有競爭力成本,準時交貨、提供優質的產品。
永續供應鏈管理循環
供應商社會責任規範
本公司規範原物料供應商、協力工廠/ 協力商、承攬商均須遵守「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」、「協力廠商禁限用物質管制保證書」、「環安衛政策」、「協力廠商管理辦法」。2016 年起各事業群陸續增訂「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」及「協力廠商禁限用物質管制保證書」,確保士電供應商皆能朝永續經營及保護環境共同努力,所生產的產品皆能符合規範。截至2023 年約有323 家關鍵供應商簽訂「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」及「協力廠商禁限用物質管制保證書」。
除了要求供應商必須符合「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」外,在勞工權益及人權保護方面,必須遵守現行法律法規,提供員工安全健康的職場環境,拒絕歧視不平等;道德規範方面,承諾公平交易,遵守智慧財產權,誠實正直履行義務,禁止員工提供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利益;環境保護方面,遵守ISO 14001要求,為環境保護持續改善,減少對環境的影響,廢棄物管理及處置依法令執行,工業廢水、噪音管制須在法定允許範圍。務必使企業符合永續精神,促進供應鏈為永續經營做改善。
供應商管理與稽核制度
供應商遴選管理
為落實供應鏈盡責管理,本公司依據「協力廠商管理辦法」進行新導入廠商評核流程,並進行實地評核。在新供應商遴選時,除了以具備足夠能力達成品質標準為最基本考量外,還納入是否為在地廠商以及能否長期穩定合作等指標,落實在地採購及維持合作穩定性。同時也要求供應商須符合環保、工安及人權之需求,及國家規定相關廠商工安資格,要求供應商遵守與簽署「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」、「協力廠商禁限用物質管制保證書等,並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議題納入供應商評選項目。2023 年共新增20 家供應商,並全數進行新供應商評鑑,同時簽訂「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」及「協力廠商禁限用物質管制保證書」,成為合格供應商。
新供應商評鑑
在供應商導入初期,其產品品質須經各事業群的品管單位確認合格,必要時需進行實地評鑑,並於評鑑合格建檔後方可納入,評估作業分為二階段進行:
第一階段:書面審核 新進供應商由採購部門之經辦人員要求供應商填寫「廠商調查表」,以初步掌握供應商之營運、組織、規模、型態、產品、客戶、生產檢測設備以及品質、環保及安衛相關認證狀況。此外採購部門隨時掌握供應商動態,若有異動,會重新核查「廠商調查表」資料,並以三年一次追查修訂之為原則。 | 第二階段:實地評核 採購部門為作業中心,召集研發設計、品保( 管) 部及生產技術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評鑑小組,實地於現場進行評核作業,並將實地評核結果彙整成《供應商評核報告》呈相關單位主管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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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年度評核
本公司為提升供應商之經營體質,發揮管理績效,落實服務精神及配合度,依據「協力廠商管理辦法」實施供應商輔導,包含月評核、工程監察及年度實地評核。審查供應鏈之ISO9001/IATF 16949 維持成效與內部監查實施狀況,以及是否通過QC 080000 或其他大廠GP 認證( 或其等同效性證明)。評核面向如下:
● 品管能力:RoHS 分析儀、進料、製程及出廠品質管制等。
● 研發能力:產品生命週期管理、研發人員人數及離職率等。
● 經營管理與服務系統:童工使用、強迫勞動、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及工作時間等。
● 生產技術:安全衛生及環保措施實施狀況等。
針對供應商品質異常及評核缺失,依管理辦法要求提出改善及再發防止對策;並配合本公司要求,另提改善實施追蹤表及品質管理狀況評核表,以對品質異常部份進行追蹤,必要時停止非合格供應商的往來,考核為的是提升本公司供應商之能力,達到中心衛星工廠相輔相成、共存共榮之目的。依2023 年度供應商評核結果,受評廠商共31 家其中針對評核缺失所開立之改善事項皆已結案,且供應商皆於1 個月內提出改善及再發防止對策,皆符合公司要求,評核結果均100% 合格。
供應商不定期輔導/ 評核
士電也會對供應商進行不定期監查及評核,當供應商提供材料或服務對本廠發生重大品質問題,或月評核分數丙級以下時,由供應商輔導人員( 一般為品保/ 管部專責人員) 評估/ 提出欲輔導之供應商名單,至供應商實施評核輔導,再由供應商提出改善及追蹤成效,持續協助供應商品質向上提升。評估執行方式如下:
- 由品保部主導,必要時邀集採購/ 研發設計/ 品保中心共同參與,依上述原則提出欲稽核之供應商名單,至供應商實施現地稽核,依實際交貨問題點進行改善檢討,並記錄於各事業群之廠商輔導/ 品質檢討紀錄表。
- 彙整當年度評核成績:各事業群採購部門對當年度評核成績彙整呈核,副本提交品保部門,以利作為供應商抽查機制之對象。
- 篩選不及格的供應商:評核成績D級之供應商本公司得予以淘汰,而評核成績C級之供應商,須在事業群採購部門通知評核等級後限期改善,並列為優先監察對象、增加查核頻率,依改善計畫再度評核,若未達B級,本公司視情況得予以淘汰,淘汰之供應商,須在三個月期限內停止交易,事業群採購部門並得將其所承製之零件,於符合新規驗證之要求下,轉移至其他
B 級( 含) 以上之供應商承製。2023 年各廠合計供應商不定期評核62 家,共計88 次。
連絡窗口:永續發展處 ESG@seec.com.tw